Oracle 曾以 Node.js 为其 JavaScript 商标辩护,现在却想被忽略
昨天,Oracle 提交了一份驳回动议,以回应 Deno 取消其 “JavaScript” 商标的请愿书。但是,Oracle 并没有解决真正的问题——JavaScript 是一个具有多个独立实现的开放标准——而是试图拖延程序并逃避责任。
概要
两年前,我发表了一篇博客文章,要求 Oracle 以善意姿态放弃 JavaScript 商标。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去年九月,我发布了一封公开信,由 Brendan Eich (JavaScript 的创建者)、现任 TC39 编辑以及超过 16,000 名 JavaScript 开发者共同签署。许多人震惊地得知 Oracle 甚至声称拥有 JavaScript 的所有权。Oracle 仍然保持沉默。
因此,去年十一月,我通过我的公司 Deno 向 USPTO 提交了一份正式请愿书,要求取消 Oracle 的 “JavaScript” 商标。其中,我们指出,在 2019 年,Oracle 通过提交 Node.js 网站的截图——一个我创建的项目——作为使用证明来续展其商标,尽管它与该项目没有任何关联。
我们的请愿书从三个方面挑战 Oracle 的商标
- 通用性 – JavaScript 是一种广泛使用的编程语言,而不是 Oracle 的产品。
- 放弃 – Oracle 不控制、维护或执行该商标。
- 欺诈 USPTO – Oracle 在其续展申请中提交了误导性证据。
你可以在这里阅读完整的取消请愿书。
Oracle 的辩护:“那个样本?忽略它就好”
Oracle 终于回应了——但仅针对欺诈指控。他们的论点是:是的,我们使用了 Node.js 的截图,但这无关紧要,因为我们也提交了另一个样本。
以下是他们在文件中如何描述我们的请愿书的
“请愿书完全忽略了 Oracle 提交了两个样本。此外,从表面上看,该请愿书未能就第 42 类商品的续展提出欺诈索赔,因为它所宣称的 ‘欺诈性’ 样本仅用于支持第 9 类商品的续展,而非第 42 类商品。”
Oracle 的 JavaScript 商标涵盖软件产品(第 9 类)和技术服务(第 42 类)。他们的论点是,Node.js 截图仅用于第 9 类商品,而他们的主要样本——Oracle JET 页面——足以用于两者。
“请愿人没有挑战,也不可能合理地挑战 Oracle 提交的来自 Oracle 自身网站的 JAVASCRIPT Extension Toolkit 页面,该页面是 Oracle 在第 9 类商品中的主要样本,也是在第 42 类商品中的唯一样本。”
这引发了严重的问题
- 如果 Oracle 的主要样本(Oracle JET 的截图)真的足够,为什么还要提交 Node.js 的截图?
- Oracle JET 甚至不是一个独立的 JavaScript 运行时——它只是一个 UI 工具包。
- 有人用过 Oracle JET 吗,还是它只是为了保持商标有效而存在的?
- Oracle 从未解释过为什么它使用了来自一个它没有任何关联的项目的截图。
他们甚至进一步说
“Oracle 并不承认提交 Node.js 样本是不恰当的。但是,委员会无需在本动议中解决该问题。”
Oracle 并没有否认它使用了我的项目——它只是辩称这无关紧要。如果一家公司在法律文件中歪曲事实,你会期望他们承认这一点。但 Oracle 甚至没有提及。没有道歉。没有解释。只是试图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翻篇。
我创建 Node.js 并以 MIT 许可证发布,是为了让开发者受益,而不是让一家财富 500 强公司将其用作法律筹码。现在,他们不仅没有纠正他们的虚假陈述,反而利用它来拖延案件。
拖延程序
Oracle 等到最后期限才提交这份动议,从而拖延了对真正问题的回应:即 “JavaScript” 是否是一个通用术语。
“本动议中止了回复请愿书的截止日期,Oracle 请求委员会将其答复截止日期重置为不早于委员会就本动议作出决定之日起 30 天。”
Oracle 甚至不愿讨论 “JavaScript” 是否应该继续作为商标,直到他们完成对这项欺诈指控的拖延。
这种法律策略使我们陷入困境
- 同意放弃欺诈指控,让他们逃脱商标续展中的虚假陈述。
- 花费数月时间与这个程序性问题作斗争,甚至无法进入真正的辩论。
真正的问题
对于任何在技术领域工作的人来说,情况显而易见:Oracle 没有创建 JavaScript。Oracle 不控制 JavaScript。Oracle 不应该拥有 JavaScript 的商标。
JavaScript 由开放规范 (ECMA-262) 定义,由 TC39(一个行业组织,其代表来自 Google、Apple、Microsoft、Mozilla 等公司)维护。JavaScript 的主要实现存在于 Mozilla、Google、Apple 和 Microsoft 构建的浏览器中。Oracle 在 JavaScript 的治理、实现或发展中没有任何作用——但它仍然继续挥舞着这个商标作为法律武器。
这不仅仅是关于 JavaScript。如果 Oracle 可以保留这个商标,那么这对于整个商标系统意味着什么?企业是否应该能够无限期地囤积商标,即使他们在他们声称拥有的事物中没有发挥任何有意义的作用?即使他们为了维持这些商标而犯下欺诈行为?
一家在 JavaScript 的过去或未来中没有发挥任何作用的公司,无权控制它的名称。
你可以如何帮助
- 分享这篇文章,并传播关于 Oracle 商标主张的意识。
- 在 javascript.tm 上签署公开信
- 如果你是记者,请联系我——我很乐意交流。
明确一点:我们不会被 Oracle 的法律策略吓倒,我们将继续根据其非常充分的理由来争取此案。你可以在这里关注我们,以了解最新进展。